凭祥市边境出口加工产业园三期工程勘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凭祥市边境出口加工产业园三期工程勘察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5427.94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厂房、5栋职工宿舍、2栋职工食堂、1栋研发楼,配套辅房、门卫室、地下室、厂区外市政道路合计总长度约2.56 km及厂区内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消防、照明等公用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 3 日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3 月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3 月 9 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王海波(注册编号:AY******6;身份证号码:450923****6037) |
|||||||||
企业诚信评分 |
96.3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霖峰牛湾翡翠岛项目(3至8地块); 2.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州产城、景春产城、景江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3.五象水厂一期工程勘察; 4.白露水岸项目勘察; 5.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施工勘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陆晓清(注册编号:AY******7;身份证号码:452624****2318) |
|||||||||
企业诚信评分 |
93.98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勘察; 2.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勘察; 3.南宁市翠湖片区公共服务项目勘察;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陈宇棠(注册编号:AY******9,身份证号码:450722****081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大学武鸣校区(二期项目)勘察合同; 2.广西扶绥项目首开区一期LK01-33地块详勘及超前钻勘察工程; 3.灵川融创九棠府项目地勘及地形测绘服务工程;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cz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