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凭祥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凭祥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
地点:凭祥主城区凭祥镇前进村那勤屯东北面(地块二)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4000Nm3/h的LNG气化站1座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