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2号)要求,我市拟编制《来宾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包装项目向上争取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以便推进我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现就编制工作进行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2号)中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编制《来宾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并协助做好后续的评审和试点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
三、单位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询价响应人具有美丽河湖相关工作业绩1至2项,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询价响应人须具有3名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任意1个月由响应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记录复印件。
四、需提交材料
询价响应人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单及服务承诺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询价响应人应在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8时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来宾市兴宾区来华投资区育才路与康平路交叉处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六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2-******。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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