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3〕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医疗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家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8月******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022-******。
?
附件: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
?
******管理中心
????????????????????????????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
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
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医院 |
津南区 |
?